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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履历表(档案履历表能证明父子关系吗)

2024-03-28 11640 0 评论 招聘履历


  

本文目录

  

  1. 个人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2. 档案里没有履历表怎么办
  3. 档案里的履历表怎么补
  4. 干部履历表
  5. 档案中的履历表有什么用途
  6. 履历表和个人简历有什么区别

一、个人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个人档案收集有以下10大类材料:

  

1、干部、后备干部(提拔)、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工人。教师、学生、公安人员、医务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队员、学员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登记表、简历表;

  

2、军人履历书,在重新装订时可按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构四个部分分别归入一、二、三、五类。其第一类履历部分可包括本人履历、家庭情况、爱人情况、社会关系。军衔等级登记表等项、中间空白页如不影响材料内容的可以取出。

  

3、主要反映个人经历的各类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

  

5、更改姓名材料(包括个人报告、组织批复、旁证材料);

  

6、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档案 履历表(档案履历表能证明父子关系吗)

  

7、履历表、简历表中兼有组织鉴定、意见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归入第一、三、九类。

  

1、干部本人在各个时期所写的自传;

  

2、其他由本人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

  

2、干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

  

5、毕业、结业、出国、出境、调动、疗养、劳动鉴定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

  

4、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干部表现情况材料;

  

7、干部任职考察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附干部任免表后的归入九类);

  

8、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9、高等学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

  

10、干部个人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材料,离任审计考核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2、各类学校选拔学生登记表、审查表;

  

3、毕业生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登记表;

  

4、学习成绩单、记分册(包括自学考试、业务培训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

  

5、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6、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9、聘任、套改、晋升、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称)审批表、登记表;

  

10、干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11、毕业论文的评语及论文获奖通知书;

  

12、各大学毕业生学位评定书、晋升学位审批表;

  

13、反映千部学历才识、专业技术方面情况的其他材料。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1、有关干部本人历史重要关节问题的审查材料(审查材料是指包括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

  

2、党籍、党龄、国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审查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3、更改民族、出生日期、家庭出身、本人成份的审查材料(个人申请、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主要证明材料);

  

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平反通知、平反决定或复查意见等(父母亲走资派平反通知、平反决定归入十类);

  

5、带有组织上政治历史审查意见的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

  

6、各类学校学生(考生〕政治情况审查表;

  

9、入伍时间批注、入伍时间证明;

  

10、政治历史问题与违纪错误混同一起的结论、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等材料,一律放第八类,凡未给予处分的,以政治历史问题为主,归第五类,以违纪错误为主的归第八类。

  

第六类:参加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退团报告和上级团组织批复;

  

2、团员登记表、团员民主评议申请登记表;

  

3、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2份),转正申请书;

  

5、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党员重新登记表;

  

6、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党员登记表;

  

7、党员暂缓登记表,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

  

8、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如果预备党员被取消资格时,没有单独形成处理意见、处分决定等材料,只在“入党志愿书”中注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经有关党委批准盖章后,其“入党志愿书”归干部档案(并在目录上注明已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以备查考。凡是单行材料中已明确取消预备党员的,只收集单行材料归档,不再收集“人党志愿书”归档。

  

9、保留中国共产党党员籍的批复及报告;

  

11、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一般只收集一份登记表(申请书或批准吸收为该党派人员的通知材料)之类的材料即可,不需要收集全部过程的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

  

1、正式命名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和事迹材料,如劳动模范、战斗英雄、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国家科技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

  

2、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事迹材料;

  

6、授予各系统三十年荣誉证书登记表。

  

第八类: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

  

1、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上报批复,本人对处分、处理的意见和检查、交代材料;

  

2、清查“文革”中“三种人”的审查结论,综合报告,处分决定,上报批复,本人对审查结论、处分的意见及检查材料。

  

3、“文革”中犯有一般性错误的上级批复、决定、报告、专题考察材料。主要证明材料;

  

4、行政处分材料,如记过、记大过等材料;

  

9、虽不作处分,但错误比较严重,如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经济等问题,并经组织查实,本人也有交代的材料;

  

10、原定“右派”、“中右”或因“右派言行”受处分,经复查改正的,其复查结论、报告和所依据的主要证明材料,以及原结论(或决定)材料(其他材料抽出销毁,其中少数有其他问题的,有关的原主要证明材料,仍应存于本人档案);经复查仍维持原结论的,其档案材料不做处理。

  

11、原定为“右倾机会主义”或“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者”,经平反、改正后,其平反改正结论材料(原组织结论、决定,调查报告、调查证明材料、揭发批判材料,抽出销毁);如果过去已经甄别平反,本人对甄别结论没有意见,或这次复查仍维持甄别结论的,只保留甄别结论。

  

第九类: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议登记表等材料

  

(1)工资级别登记表,工资核定表;

  

(2)见习期、试用期、定级、晋级、升级等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登记表;

  

(5)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

  

(1)录用、招聘、选举、提拔、转干等登记表、审批表;

  

(2)干部任免、调动、辞退、退职、离休、退休、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

  

(3)公务员过渡登记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解聘审批材料;

  

(4)上山下乡人员登记表,兵役(入伍)登记表,入伍、退伍审批表;

  

(5)军(警)衔晋升、评级登记表,审批表;

  

(6)复员军人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

  

(7)组织员、纪委委员、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呈报表、登记表。

  

(2)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1)出席县团或相当于县团级以上单位的党代会、人代会、工会、妇联、共青团代表会议及民主党派会议代表登记表;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1、有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验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残废等级材料;

  

2、新录用干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体检表。毕业生分配工作体检表;

  

3、民事纠纷调解书、判决书、离婚材料;

  

4、工会会员及各种协会会员、理事登记表;

  

6、历次运动中普遍写的思想总结、思想检查(有组织鉴定的归第三类);

  

7、干部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及讣告、悼词或生平;

  

8、专业技术干部的农村家属迁往城镇申报表;

  

9、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记载有关情况的遗书等;

  

10、其他对考察了解使用干部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二、档案里没有履历表怎么办

1、法律分析:没有这个履历表是觉得不行的,档案里必须要有这个。你自能去补办,如果时间过去不久,这个好办。如果已经5年以上甚至十几年二十多年了,这个就麻烦了。你就得找一些旧纸或者颜色发黄的纸,找人照着他的履历表重新印制一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3、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4、第二条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三、档案里的履历表怎么补

1、档案里缺少工资审批表可以去原单位补。工资表一般是三份,个人档案里应该有一份,原单位有一份,你可以回原单位找到工资表,然后经原单位同意后,携带合法证明,到有关部门办理补办手续。

  

2、《档案法》第七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对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档案法》第四十七条档案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科学、公正、严格、高效,不得利用职权牟取利益,不得泄露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四、干部履历表

干部履历表是由个人填写,并经单位盖章后装入个人档案的。有的单位会留存一份,但大多数单位都没有留存。

  

一般来讲,单位只会对装入档案的那份加盖公章,单位留存和个人留存的都没有公章,因此单位和个人留存的都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此外,干部履历表主要方便相关单位查阅档案的时候用,不放在档案里的干部履历表,没有任何用途。

  

履历表,指个人工作经历的简表,常用于求职。

  

简历中,要体现出来,你之所以能够胜任的理由。具体可以包括以下几点:

  

HR都有名校情结,如果没有,专业和想申请的职位相符合,也会是加分项。如果专业成绩很突出,也可以把自己的成绩写出来。

  

在校园里有过哪些经历,包括学生会,社团等等,只要是对你的申请有帮助,都可以写上。当然,如果是寝室长这种就还是不要写啦,因为写了也没有什么卵用。

  

考虑好从事这项工作所需要的职业技能,而你又具备哪些。可以把自己考取的国家认证的技能证书,获得的奖项等等信息写上。

  

五、档案中的履历表有什么用途

1、身份鉴定。作为国家干部的一种身份,退休时拿养老金以及拥有国家干部的其他权利。

  

2、留作人事档案。之后如果有工作改变,需要在干部履历表中即时更新。

  

4、根据相关信息计算工龄,便于职称评定的进行以及社会保险的安排。

  

1、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没有内容填写的一律写“无”。书写时一律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或签字笔,字迹要端正、清楚。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附页请用16K或B5纸)。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日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2004年06月08日”或“2004.06.08”。

  

3、“照片”一律用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4、“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栏,应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名字,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5、“民族”,要填写全称。如:“维吾尔族”、“汉族”。

  

6、“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7、“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域填写,要求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贵州遵义”。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市”、“重庆市”等。

  

8、“学历”,应填写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的最高学历和接受党校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六、履历表和个人简历有什么区别

1、履历表是指个人工作经历的简表,常用于求职。在这份简历中,要体现出来,你之所以能够胜任的理由。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一般都会先向自己心仪的公司投递简历,公司的人事部门查看简历,如果觉得你的简介跟公司的需求比较匹配,就会通知你去面试。面试的时候,我们再带上我们自己的简历,在面试的时候递交给面试官。

  

2、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kCtWO-RewdnU-z-QWKSpQ?pwd=vfmp提取码: vf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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